复旦学生偷拍裙底仅轻罚 被批价值观有问题

正值高校开学季,复旦大学因为公布的2017-2018学年的纪律处分条例上了头条。根据网友曝光的照片显示:学校对于“偷拍女生裙底”以及“进入女卫生间内偷拍女生”的行为均处以警告一次,而在宿舍内明火烧烤、在厕所内吸烟则处以严重警告。

该照片一出就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这是明目张胆的纵容侵犯女性的行为啊”,但也有反对者认为“教育是治病救人,不应该一棒子打死”,偷拍裙底的行为无疑是极被女性厌恶唾弃的,有媒体就此事联系复旦大学,但未获得校方的回应。那么,复旦大学此举是在纵容侵犯女性权利吗?你怎么看?

时评人沈彬:复旦校规的价值观有问题

有一个直观的感觉,那就是原来偷拍女生裙底春光,或者在女厕所里偷拍女生,是处罚最轻的!偷拍女生隐私的“罪行”比在寝室里做烧烤要轻,比拿着小抄参加考试要轻,复旦校规的价值观也是蛮有意思的。

反过来说,如果不是复旦的学生,是其他校外人员,跑到复旦的女厕所里面偷拍女生,算是什么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偷拍女生裙底,或者跑到女厕里面做偷拍,是要被治安拘留处罚的,是要被关起来的。

但这样的行为,却在校规中被列为了最最轻的警告处分。大学生其实都已经满18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需要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一个校规是不是太偏向于“好孩子”?关注他们的道德评价,对于考试作弊,管的相对严格一些,但是对于“私德”却更多的是一种纵容呢?

而且复旦校规的逻辑很清楚,不方便我管理的就要重罚——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在寝室里做烧烤。对于明显的违法,甚至可能涉及犯罪的,侵害女性权利的行为,哪怕很恶劣,也是做最轻的处理。校方怎么感觉方便怎么来,却对女生的权利不上心,这个价值观是有问题的。

网友评论:你完全搞错了!学校的处罚只有两种,一是开除学籍,二是记过、警告处分。偷拍者虽然是犯法,但是学校没有权力以犯法处罚方式去处罚在校学生,所以只能二选一。除非被偷拍的女生去报警,那么就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其次学校处罚就是附加的。

“对于他们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法律博主刑事法研究:没有深入了解细节以及偷拍者的悔改情形,直接讨论可能并不妥当

首先,我们认为学校的处分权限是有限的,因此我们不宜苛求学校,更多的还是需要受害学生依据法律法规进行民事维权与报警给予行政处罚。其次,我们认为评论这种事情应该以该校的规定作为依托,为此我们找到了《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再者我们可能需要去了解基本的事实经过以及更多的细节。

例如是惯犯还是仅有一次,是否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以及事后的态度,造成的影响等,这些都是学校给予处分需要考虑的事情。毕竟这些还都是孩子,还都是学生,对于他们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最后,我们认为该校出现这种事情说明其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该校对学生的教育还需要加强。我们认为这些受处分的学生应该深刻反思,努力改正错误,加强自我修养。学校也应该加强性教育工作。

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相关分析解读。该条例第三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警告处分的期限为六个月,严重警告的处分期限为九个月..........学生受到处分,尚未解除的,不得给予表彰和奖励。”然后是相关的从重、从轻处分条件,如下图所示。

最后我们在该条例第52条找到了本次偷拍事件的直接处理依据:“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给予警告处分;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从该条规定我们可以得出这次处分应该是被认定为偷拍他人隐私,进而给予警告处分。从处分条例的规定来看,这样的处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没有深入的了解细节以及偷拍者的悔改情形,直接讨论可能并不是那么妥当,我们既要让坏人受到处罚,也要让学生受到教育,及时改掉坏毛病,这也是教育的追求吧。

北京于伏海律师:达不到惩罚的效果,也起不到教育的作用

这种处分肯定不妥,有可能纵容其他流氓也来犯罪。偷拍女生裙底,这是侵犯隐私的行为,轻则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重则必须承担侮辱罪的刑事责任。大学生偷拍女生隐私部位,至少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而且性质恶劣,情节是否严重不好说。如果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那学校完全可以开除他的学籍。

如果女生提起刑事自诉,要求其承担侮辱罪的刑事责任,法院判决有罪,那学校也是可以开除其学籍的。学校只给予本案行为人警告的纪律处分,确实太轻,达不到惩罚的效果,也起不到教育的作用。

当然,我不太赞成开除他的学籍,我认为可以作出仅次于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即留校察看,这样他才有压力,时时会警醒,应该不敢再犯,其他学生看到这个处罚也会有所触动,从而更能规范各约束自己,不至于有样学样侵害女生。

大学生是负有法律责任和义务的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更要学会保护自己,面对性骚扰有什么好的处理方式?女生在公共场合如何防偷拍?

星座问答达人星座:无论有没有拍到你,都要及时报警,并向周围的人求助

公交、地铁是最易被偷拍的场所,不仅是偷拍,更是最容易发生骚扰的地方。一般色狼都会以人多拥挤为掩护,向被害人靠近,并伺机进行拍照或猥亵。在公交车、地铁内,如果你在座位上,最好将手或者书本、包包等物品放在腿上,并双腿并拢,同时双腿正放或侧放。如果你是站立的,最好选择女士集中的区域,并提高警惕。

1、穿裙子最好要穿安全裤。

因为走楼梯或者坐电梯的时候,是走光率最高的时候,特别是观光电梯,这些都是最容易走光且最容易被偷拍的场所。所以上楼梯时尽量走靠墙的一侧并一手拉紧自己的短裙,同时注意步伐不要太大。而乘坐电梯时最好侧身站立或收拢双腿,注意楼梯下或身后的可疑人员。

2、在更衣、如厕时要注意周围有无偷拍设备,特别注意头顶和脚下的空隙。

很多女生觉得试衣间、卫生间属于私密场所,所以会觉得相对安全,然而却不知道色狼最喜欢在试衣间、卫生间的空隙进行偷拍,更有甚者还使用专业设备进行偷拍。

3、各位女生在泡温泉、游泳的时候也需要注意被偷拍,不能放松警惕。

比如更衣室是否有可疑物品,同时也要注意同性的偷拍,消暑娱乐时要警惕是否有人提着篮子或者拿着包包靠近,否则你的泳装照可能被散布在网络。

4、如果遇到被偷拍状况,无论有没有拍到你,都要及时报警,并向周围的人求助。

庞理鹏律师:偷拍他人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

偷拍他人走光照片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隐私的内容包括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个人情况,不仅是明星,包括普通群众在内,只要公布了他人不愿公开的个人资料,即构成隐私权侵权。同时,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对于侵权行为,可依法主张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企鹅答主gougou:不好意思,我有洁癖!


性骚扰根据程度不同,分为言语上的骚扰和肢体上的骚扰。不管是哪种性骚扰,都要义正言辞的拒绝!有些人更胆子大,直接上手摸,这种情况,绝不姑息,当众揭穿他,然后上报公司。当然,有些人做的很隐蔽,假装无意间把手搭在你肩膀上,或者碰碰你的腰马上离开,你揭穿都没有证据,建议你可以表情严肃的直接说:不好意思,我男/女朋友不喜欢别人跟我靠的太近,请离我远点,谢谢。或者拿一张纸巾擦擦他/她碰过的地方,不好意思,我有洁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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